王德全在第八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

2024-11-28 10:23 公司治理研究会 点击:

11月22日,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执委会委员、鼎力可持续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王德全在第八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以下为全文,一起来看:

 

《新“国九条”背景下上市公司如何规范治理及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执委会委员、

鼎力可持续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王德全

2024年11月22日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九条”,指引企业需要各相关方面合力共同把握好投融资、一二级市场、入口与出口、场内与场外等各类均衡关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资本市场有效治理。同日,三大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也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广泛参考国际有益经验,建立健全更符合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体系,是我国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要里程碑事件,有助于通过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培育和彰显我国优质企业在国内外的投资价值。
 

《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架构

一、治理:公司用于管理和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结构和内部制度。
1.负责监督和管理的机构、管理层设置情况,包括人员构成、职权范围、工作任务及目标等;
2.上述机构和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能力;
3.信息报告机制,包括报告方式、报告频率等;
4.上述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目标设定、战略执行、目标实现进展的情况,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5.上述机构和人员监督披露主体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纳入决策考虑的措施、方法。

二、战略:公司应对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规划、策略和方法。
1.识别并评估在短期、中期或长期内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
2.识别并评估公司对经济、社会环境是否存在重大影响,以及公司的措施与行动;
3.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对公司战略和决策的影响;
4.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当期财务影响,以及是否会对下一年度资产负债产生重大影响,鼓励披露预期财务影响;
5.鼓励评估并披露对可持续相关风险的适应性。

三、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公司用于识别、评估、监测与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流程。
1.公司识别、评估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方法,以及评估这些影响、风险和机遇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影响的途径;
2.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与机遇的优先级排序及排序标准;
3.公司监测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情况,如管理机制、具体流程等;
4.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流程融入公司内部管理流程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的调整情况(如有)
 
四、指标和目标:公司用于计量、管理、监督、评价其应对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指标和目标。
1.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以及自身需要设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及相关指标;
2.报告期末相关目标整体实现情况以及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无论从公司治理,还是社会或环境角度审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都不外乎是这样的架构,治理始终排在首位。“指引”发布后,证监会上市司相关负责人在参加论坛时表示,“指引”是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考纲”,不是课外阅读材料,既然是“考纲”,那就必然要接受“监考”,防止作弊和“漂绿”,不能过度包装,不能把可持续发展当成做广告。正如何杰秘书长说的“要督促公司从治理的战略高度来关注可持续发展的议题”,把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务内化成公司的战略和管理,嵌入到管理流程,最终给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全面可持续的价值才是正道。
 

可持续信息披露进入强制时代

如今,可持续信息披露已经进入强制时代,财政部在2024年5月27日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准则”)表示,无论上市企业还是未上市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使用中国的会计准则都需要关注信息披露。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数据收集、验证、分析、利用和报告等系统,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保证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质量。
 
鼎力在2021年参与了上海新金融研究院主导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课题项目,并主笔撰写了课题研究成果。该研究对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包括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标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气候变化信息披露委员会(CDSB)披露框架、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框架等,最终提出了一个参考借鉴TCFD披露建议建立的整体披露框架,提出了涵盖33个议题、190个定量指标的标准体系供市场参与方参考。如果企业想对“指引”或者“准则”仔细研究,可以以这本书作为参考。
 

全球可持续投资规范发展趋势:防范“漂绿”

随着ESG投资在全球兴起,ESG金融产品大量涌现。不少欧美金融机构被指责有“漂绿” 行为,或夸大旗下金融产品的ESG特点,或声称其投资行为“推动可持续发展”却将资金不成比例地投资到“不可持续”的行业。针对全球市场“漂绿”现象的监管行动成为重要趋势。国际金融机构对开展ESG投资热情高涨,因此对中国潜在合作机构的ESG实践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相关要求传导到企业端体现为越来越多跨国企业向供应链明确提出气候风险披露和管理要求。因而,不能及时建立环境和气候管理机制将对企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将管理行动及时有效传达给利益相关方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也逐渐成为出海企业避免“卡脖子”的必修课。
 
在国内,有超过200家上市公司在2023半年报中披露受到过环保处罚,而上市公司已披露的环境保护罚单仅为冰山一角,各地政府发布网站检索的数据显示,存在更多上市公司或旗下企业因环保问题受罚,而这些处罚信息并未在上市公司的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对环保处罚信息的披露和披露方式,很多企业也存在不同理解,不排除个别企业只披露处罚总数或者金额,对处罚文书号及修复措施较少公开提及。对此,沪港通与北上资金关注到,香港证监会以《基金经理操守准则》(FMCC)为核心的气候风险披露合规要求已通过资本市场传达到国内,对许多企业形成门槛!
 
在海外,2022年11月28日,欧盟最高决策机构——欧洲理事会通过并签署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CSRD新增要求企业披露双重实质性,即影响公司的可持续性风险和公司对社会与环境的影响。CSRD还要求企业披露为利益相关者选择重大议题的过程、目标和进展等更具前瞻性的信息、与无形资产(社会、人力和智力资本)有关的信息、可持续发展风险如何可能影响其业绩以及参照《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和《欧盟分类条例》进行报告。CSRD的出台已经引发诸多欧盟和非欧盟国家企业的关注,中国在欧企业或欧盟供应链企业也应尽早做好准备,优化企业实践,履行披露义务。
 
良好的变革需要顶层驱动,上市公司应建立合理、清晰、可行的ESG治理架构,通过夯实ESG治理架构、发展ESG战略、完善ESG议题管理、制定与披露ESG指标和目标来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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