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我会秘书处一行到访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与东方富海董事兼合伙人宋萍萍进行交流,共商合作。
治理会秘书长首先简要介绍治理会成立背景,重点介绍了治理会四项重要工作:第一,搭建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第二,成立公司治理发展基金;第三,与高校合作,通过开展前瞻性研究,总结优秀经验,引领公司治理高质量发展;第四,搭建ESG评级体系,促进企业ESG发展。秘书长强调,治理会的职能是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宋萍萍总对治理会的战略布局及成立五年以来的成就表示赞赏。
宋萍萍总介绍到东方富海致力于投资具有成长性和上市潜力的目标公司,并积极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努力帮助企业通过 IPO上市等方式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并表示我司在杭州、常德、成都等众多内地城市,均设有产业发展基金。未来,贵会能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带动优质资本、项目、技术、人才等要素聚集,为助推内地城市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汇聚更多“金融活水”。
下阶段,治理会与东方富海将相互发挥各自优势,共商共进,发挥治理会“桥梁”作用,服务更多企业,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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