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村股份合作公司是深圳农村在城市化进程中催生的特殊产物,为了加强村股份公司的治理,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建设,促进村股份公司规范运作,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保持可持续性发展,构建更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生态系统,我会联合深圳市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各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共同调研深圳村股份公司的治理现状,了解构建和谐的基层社会共治生态体系,以实现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与升级,我们希望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践行绿色治理理念,创新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以及社区合作的关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生态共治体系成为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价值取向与体制要求,提高我国社会治理实践水平。
6月12日上午,在坪山新区马峦街道伍书记的安排下,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名誉会长张忠明、会长王绍宏及秘书处一行调研了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
首先,在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江锦意的办公室,江董事长从村股份公司的历史、发展及现状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江岭香江村公司的大概情况,我们了解该村股份公司的面积、人口、年收入等一些经济指标,特别就村股份公司的章程、股权分配、董事会等四会的建设与治理、内部管理激励、对外投资及党建等方面的情况具体的交流和探讨,让调研人员对村股份合作公司的治理情况有了更深的了解。
随后,江董事长和研究会成员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并对村股份公司治理及管理模式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提出一些新的观点与想法。
最后,感谢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的热情接待,为我们研究会深入调研村股份公司治理和社区治理状况提供了第一材料,给研究如何改善村股份公司治理和社区治理等方面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