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研究会秘书处与部分理事单位代表一同前往深圳能源,与深圳能源(000027)董秘邵总、董办黄主任就“公司治理”进行探讨、交流。
在2017年深圳市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报告发布会上,深圳能源荣获“公司治理十佳”、“信息披露十佳”奖项。张秘书长对此表示祝贺,并表明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学习、交流公司治理先进经验,同时希望邵总、黄主任能参加今年的评价报告研讨会,为制定深圳上市公司治理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其更具指导意义。
邵总对研究会的工作给予肯定,认为研究会所做的工作是符合深圳实际需要和发展趋势的。作为一家综合能源供应商,深圳能源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内部治理的挑战,其体制和机制也在运行中不断调整至合理状态。
据黄主任介绍,深圳能源一直在探索更好的公司治理方式,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深圳能源一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积极开展投资关系活动,从2008年-2016年,深圳能源信息披露连续9年被深交所评为信息披露“优秀”单位,同时他还表示,在现有的合法、合规的操作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将已纳入深圳能源下一步工作重点。
根据“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深圳能源将逐步构建以能源电力、能源环保及能源燃气为核心业务,能源资本、能源置地为支撑业务的“三轮两翼”产业体系,从单一发电企业向涵盖以电力、环保、城市燃气为主的综合性能源企业转变。这不仅是发展所需,也是其社会责任之所在。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圳能源已经把“环保”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近年来深圳能源更是积极响应国家要求,在环保设施等各方面都不断升级,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公司所属电厂污染物排放指标完全达到国家标准。
优秀的公司治理理念,科学的战略规划,使得深圳能源在发展的浪潮中稳步前进。张秘书长表示,希望深圳能源作为深圳企业、尤其是深圳中小企业学习的标杆,能多参与、指导研究会工作,在人才培养、公司治理理念创新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其中,共同为深圳企业发展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