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研究会秘书处参访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548),就公司治理有关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在2017年深圳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报告发布会上,深高速在200多家企业中脱颖而出,被评为“董事会治理十佳”企业。对此,研究会秘书长再次表达了祝贺,同时也希望深高速作为公司治理标杆企业能为深圳企业发展提供经验帮助。
深高速董事会秘书罗琨在谈到公司治理时表示,深高速设有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配合部门,各司其职,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由于公司为A+H两地上市公司,需遵守两地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因此在公司治理实践中遵循从严准则公司治理有其基本规律,所以在实际经营中,要在掌握普遍规律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
据了解,深高速自成立起,就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并在实践中不断检讨和完善。到目前为止,公司已实现了董事长和总裁的分设,在董事会辖下成立了5个专门委员会并切实地开展工作,推行了具独立性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制定了多层次的治理规则,用以明确各方的职责、权限和行为标准。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据法规和治理规则,各司其职、互相协调、有效制衡,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促进公司发展和增加股东价值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深高速坚信 “衣食住行”是社会大众的基本需求。建造与收购的高速公路,不仅能够满足社会对快速出“行”的需求,还能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使社会获得“安全、快捷、经济、舒适”的运输服务,是深高速基本的社会责任。
企业在提供产品和服务并获得盈利的同时,应该持续关注和尊重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这种关注和尊重不仅仅来自于股东、客户、员工、债权人、服务商以及社群等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更来自于企业对其赖以生存的环境的感恩和回报。